各市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工作規範,提高工作效率,在嚴格遵守全國社科規劃辦相關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市社科規劃辦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材料和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表的報送進行了适當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報送結項材料包括:
1.《鑒定結項審批書》1份(2014年9月修訂,請根據當年要求,上網下載最新版本);
2.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學術規範聲明1份(可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項目預算表、财務打印的經費明細帳各1份(需加蓋賬務公章);
4.最終成果簡介1份;
5.經匿名處理的最終成果打印稿5套(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項目,須提交6份書面說明和博士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電子版,書面說明需詳細說明結項成果與原論文或報告的區别與聯系,以及在内容、觀點、結構、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進與提高等);
6.最終成果和最終成果簡介電子版(不需要專門刻光盤,可直接用U盤拷貝報送);
7.申請二次鑒定的項目,須再次提交以上所有結項材料,并附完整的修改說明(修改說明須本人簽字确認)。
二、報送時間:
自2015年1月起,每個單月(1、3、5、7、9、11月)的1日至10日,市社科規劃辦集中受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材料和重要事項變更審批申請,逾期報送的将自動轉入下一個周期辦理。
納入全國社科規劃辦每年清理之列的項目,須在當年7月10日之前将結項材料報送市社科規劃辦,逾期不再受理。
請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接此通知後,及時轉發給本單位所有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并嚴格遵照執行。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