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決策制度,提高學院領導班子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規範決策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範院領導幹部從政行為,完善監督體系,根據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必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經學院黨政聯席會或黨政聯席會擴大會集體讨論才能作出決定。
二、學院“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1、學院教育教學發展建設規劃、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教學改革實施方案。
3、教師聘用和解聘,獎勵與處罰,年終考核評優,推薦學科帶頭人和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4、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和單價超過1000元的設備購置、維修。
5、突發性事件的預防與處理。
6、學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7、師德建設和學生思想教育。
8、教職工提案的落實與回複。
9、服務費的申請與标準。
10、教職工的特困補助。
11、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措施。
三、決策形式
1、黨政聯席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政聯席會由書記、院長、副書記、副院長組成,必要時應召開黨政聯席會擴大會,黨政聯席會擴大會還應由各系部主任、支部書記、工會主席、黨風廉政監督員等參加。根據讨論事項的不同,黨政聯席會或黨政聯席會擴大會采取口頭、舉手等方式表決,并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策。會議過程應做成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應在院内公開。
2、根據事項内容和工作需要,黨政聯席會由黨委書記提議召集并确定參會人員的範圍,黨委書記不在時可由院長召集。
3、黨政聯席會在讨論表決過程中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到會,并保證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如存在較大的分歧和異議,則暫緩表決或決議,待進一步調研、交換意見後再行讨論,然後作出表決或決定。
4、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要通過法定形式在内的多種形式聽取群衆意見和建議。院内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讨論,修改後上會研究決定。
四、決策要求
1、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行使權利。要強化責任意識,不斷提高依法執政、依法治院的能力和水平。
五、監督檢查
1、自覺接受上級黨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要認真查處和整改。
2、主動接受工會、教代會代表的民主監督,認真聽取教職工意見和建議。
3、誠懇聽取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處理或進行整改。
六、責任追究
1、班子成員違反規定,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或領導班子的批評教育;由此造成決策失誤的,追究相關責任。
2、實施責任追究要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直接領導責任。重在對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進行追究。
3、實施責任追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處分審批權限及相關程序辦理。
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黨委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