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申報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8〕385号
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64号)精神,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北京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的通知》(京發〔2018〕12号)要求,在北京高校開展“高精尖”學科建設,推動高校學科整體水平提升,增強學科服務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加快北京高校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标
面向北京高校遴選一批“高精尖”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力争經過兩至三個周期建設,推動北京高校調整和優化學科布局結構,促進學科間進一步融合發展,形成一批國際或國内一流的優勢特色學科以及新興前沿交叉學科,更好地服務于北京“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和世界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一流目标。充分結合北京高等教育實際,整合優質資源,彙聚各方力量,鼓勵和支持高校按照首善标準、一流目标,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二)堅持優化結構。對接北京“四個中心”戰略定位及國家和北京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支持高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差異化發展;鼓勵高校創新學科組織模式,優化調整學科專業結構,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與科技支撐。
(三)堅持績效導向。完善激勵機制,強化過程管理,突出建設實效,探索符合教育規律、體現中國特色的大學和學科評價體系,引導高校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
(四)堅持改革創新。立足高校實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的體制機制,以創新驅動發展,以改革增強動力,努力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三、建設内容
對申報的高精尖學科,高校應結合自身實際,有針對性的在以下幾方面進行重點建設,提高學科整體實力:
(一)合理定位,進一步凝練學科方向。高等學校要根據學校整體學科布局和自身學科特色,以服務國家、區域、行業需求及學生全面成長需要作為辦學根本出發點,構建區别于其他高校的辦學優勢。
(二)創新機制,造就高水平學科隊伍。堅持培養與引進相結合,彙聚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物,打造高水平創新團隊。遵循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優化中青年教師成長發展、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創新團隊,增強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立德樹人,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突出人才培養的核心地位,着力培養具有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的創新型人才。大力推進個性化培養,推動科教融合、産學結合、國内外聯合培養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科學精神和創造能力。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建立導向正确、科學有效、簡明清晰的評價體系。
(四)前沿引領,提升科學研究水平。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推進科研組織模式創新,健全科研機制,開展協同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基礎研究水平,增強應用研究能力,争做原始創新策源地和技術創新排頭兵。探索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寬松的創新環境,保護創新、寬容失敗,大力激發創新活力。
(五)需求導向,瞄準經濟社會發展領域。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服務國家和北京創新驅動發展以及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需求,深化産教融合,将高精尖學科建設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着力提高高校對産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強化科技與經濟、創新項目與現實生産力、創新成果與産業對接,推動重大科學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變為先進生産力,增強高校創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力。
(六)國際合作,提高國際化辦學水平。加強與世界一流大學和學術機構的實質性合作,開展高水平人才聯合培養和科學聯合攻關。積極參與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加強國際協同創新,積極參與或牽頭組織國際和區域性重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參加國際标準和規則的制定,提升北京高等教育的國際競争力。
四、申報條件
(一)國家“雙一流”整體建設高校,要在構建學科平台基礎上,瞄準學科發展的國際前沿,加強學科間的交叉、滲透、融合,不斷開辟新方向,創造新理論,重點打造前沿學科、新興學科及交叉學科領域。
其它央屬高校要結合學校學科發展規劃及服務國家和北京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重點建設優勢特色學科和新興交叉學科。
市屬高校要結合學校的整體辦學定位和發展方向,以體現學校特色、建設成效良好,并且已納入學校學科建設規劃的優勢學科為主進行重點建設,适當探索新興交叉學科。
(二)申報學科能緊密對接國家和北京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全面融入北京“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建設方案思路清晰,建設目标明确,建設措施科學可行,預期建設成效顯著。
申報學科擁有較為雄厚的學科隊伍、較為完備的辦學條件和較高的人才培養質量。學科管理體制機制健全,有調動學科隊伍積極參與的政策和措施。在同類學科領域中特色鮮明、優勢明顯,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和先進性。
五、申報安排
(一)央屬高校和市屬高校各建設50個左右,采取限額申報。國家“雙一流”整體建設高校每校可申報2-3個;其它央屬高校每校可申報1-2個;市屬高校除已與央屬高校結對共建的學科外,原則上每校可申報1-2個。
(二)各高校依據高精尖學科申報條件和建設内容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統籌申報。申報學科需撰寫《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規劃書》(見附件1),與央屬高校結對共建的學科由市屬高校撰寫《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規劃書》。
(三)各高校請于8月31日前,将《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規劃書》及《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申報彙總表》(見附件2)的紙質版一式10份和電子版報送市教委科研處(本通知可登陸網址http://jw.beijing.gov.cn/kyc/,在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六、論證與公示
市教委将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校申報的學科建設規劃進行論證,遴選結果将在上述網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組織實施
(一)市教委科研處牽頭負責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各申報高校要建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與學科所在院系共同參與的協同工作機制。
八、績效管理
市财政對高精尖學科建設給予支持,由市教委會同市财政局等部門對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實行過程監督,建立項目年度檢查制度和驗收評估制度。根據檢查評估情況,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建設項目,适當減少支持力度或不再支持。
九、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高精尖學科建設工作,結合辦學定位,加強統籌,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強化特色,不斷深化高精尖學科建設内涵,帶動高校學科建設創新發展、引領發展。
(二)項目實施過程中,高校要加強組織管理,切實履行職責,特别要注重資金管理和績效管理,保證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的實施取得實效。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8年7月25日
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規劃書(模版)
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申報彙總表